2025-06-17 人阅读
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坚持“培育+监管”双轮驱动,以“种子破土—雨露滋养—生态共建”全周期培育模式,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筑牢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根基
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发展工作,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纳入“一把手”工程推动落实,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明确“建设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统筹推动落实。市民政局先后出台《十堰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将党的领导贯穿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社会组织为支撑的“一核心三体系”组织架构,促进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工作有机统一、同频共振。
按照“市级建基地、县级建平台、乡级建孵化室”的思路,十堰市着力推动市、县、乡“三级联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投资250万元,建成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支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等基层治理工作。全市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2197家,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50家,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1个、乡镇孵化室41个,实现市县孵化基地和平台全覆盖。
织密全周期培育孵化网络体系
十堰市构建“种子破土—雨露滋养—生态共建”的社区社会组织全周期培育模式,明确遴选入壳标准,突出社会组织公益属性、团队能力、社会影响力、创新能力等指标权重,通过社区走访、居民问卷等筛选孵化方向,对社区社会组织全面考察,选准“好苗子”社区社会组织1234家,通过孵化培育、助力成长,使其成为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等8类服务领域的“新生力量”。对于遴选出的“种子选手”,通过“基础培训+专题实训+导师带教”培育体系,邀请专家教授、资深人士,为其讲授政策,开展知识讲座以及研讨沙龙、实务训练等,促其“学有所成、干有成效”。2023年以来,十堰市、县两级先后组织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384场次,培育骨干成员12514人次。十堰市还特别注重营造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生态,搭建“街道枢纽型组织+社区小微组织”服务网,建立资源共享平台,推动成熟社区社会组织与初创社区社会组织结对,引导初创型社会组织向示范型发展。
打造培育监管并重治理格局
十堰市创新社区社会组织“自我认同”监管模式,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为新申请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举行颁证仪式,用仪式感增强社区社会组织的自我认同。截至目前,郧西县、郧阳区等地举行证书颁发仪式99场,集中为3240余家社区社会组织颁发备案证书;竹溪县中峰镇庙耳沟村儿童志愿服务队等3家社会组织被授予“优秀社区社会组织”称号。开发“十堰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实现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资源链接、项目征集、公益创投、社区服务、基层治理等全程网办,动员200余家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公益项目申报和公益创投,打造品牌项目案例22个、公益品牌80个,服务8万余人次。完善“多元参与”评估机制,通过邀请专业讲师和优秀社工机构负责人专题授课、参加社区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大赛等多种方式,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
十堰市打造“微治理”实践场景,以公益项目为切入点,在全市195个社区开展社情民意大调查,摸清居民需求,梳理服务清单,实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在社会救助、社会事务、“一老一小”关爱、心理辅导等领域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构建公益孵化“生态圈”,探索建立“品牌输出—经验推广—政策转化”工作闭环,使社区社会组织从“星星之火”发展为“燎原之势”,有效破解基层服务力量不足的难题。目前,十堰市已设立运行社区公益基金1600只,通过“公益创投+社会捐赠+政府配资”筹资模式,筹集善款2292万元,累计孵化项目1740个,惠及群众30万人次。
下一步,十堰市将持续深化“培育+监管”双轮驱动模式,以全周期培育体系厚植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沃土,推动社区社会组织从“服务供给者”向“治理引领者”跃升,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更强动能。(湖北省十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光仕)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