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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实现社会组织“民政—税务”联合登记

2024-06-11     人阅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和吉林省民政厅联合制发《关于完善全省社会组织证照整合政策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社会组织证照整合有关政策的通告》,通过两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民政—税务”联合登记,公共服务联动联办。

通知明确,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共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相关涉税信息,进一步拓宽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及信用信息归集、查询和使用渠道,为民政部门建立健全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信用约束机制提供支持。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共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赋码登记信息,通过让数据跑路设立登记,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服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根据规定,税务部门可对从民政部门获得的社会组织登记信息与办税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发现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实时共享给民政部门,为民政部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信息支持。

吉林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两部门将继续紧密配合,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协作机制,不断拓展协同联动领域,拓宽数据互通渠道,以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服务回应民生关切,助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经营主体营造更加优质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

来源 :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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