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8 人阅读
本报讯 (记者 李海雁)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确认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项评估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认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河北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上海市徐汇区、长宁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市溧水区、徐州市鼓楼区、南通市崇川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原江干区)、绍兴市越城区、衢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滨州市滨城区,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宜都市、咸宁市,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株洲市天元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重庆市江北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新都区、邛崃市,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榆林市榆阳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31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顺利完成各项实验任务。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实验区紧紧围绕设定的目标成果,有序推进实验区建设工作,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成果,包括探索健全居民自治工作机制、探索完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探索完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探索强化社区治理保障工作机制、探索优化社区分类治理工作机制等。
《通知》要求,有关省级民政部门要继续指导上述单位,以通过实验区结项评估为新起点,围绕基层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先行先试,持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鲜活样板。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