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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的实践与思考

2019-02-28     人阅读


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的实践与思考


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正式启动于2007年,但对于社会组织评估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早有为之。浙江是社会组织较为活跃、发展势头较好的省份之一,早在2005年,我省就已作为试点省份开始着手组织评估相关工作。十年来,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壮大,评估工作从当初“摸着石头过河”到如今成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重要服务管理措施”。作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发展的见证者、参与者和实践者,我结合多年在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工作的经验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评估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的助推器

社会组织是参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如今,中国社会组织已从2007年的30余万个迅速发展到80余万个,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证明,评估工作开展的十年来,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得到了大幅提升,评估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起到了强大的助力助推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评估,那么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程度将会大打折扣;如果没有社会组织,那么中国社会建设的这块短板永远不可能弥补。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不能空谈,必须有行之有效的措施,不仅要关注社会组织数量的增长,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发展质量的提高。当前,我国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主要管理手段是登记、年检和评估,其中登记是社会组织合法运作的“通行证”,年检是强制要求的“例行检查”,而评估则可以理解为是自愿申报的“择优选拔”,所获得的评估等级就是检验社会组织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展现社会组织知名度、公信力的一块“金字招牌”。

评估总共有1000分,评估指标涉及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及社会评价等等内容,涵盖了组织建设发展中的方方面面,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调研,力求从多个侧面进行考量,客观、立体、全面地反映出社会组织的综合发展情况。根据新时代新要求,结合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观念和理念的变化,评估指标也有了相应的侧重调整,这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和路径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导向作用。例如,2018年结合十九大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评估指标中党建部分的分值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可见,评估不仅是衡量社会组织发展质量的重要标杆,也是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一面旗帜。

经过十年的发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已日臻完善,成为了登记管理机关科学管理、有效监督社会组织的重要手段之一,社会已广泛达成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共识,可以预见,评估将成为完善和革新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的高效助推器,在未来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评估是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的强心针

浙江省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具有十余年办会经验的社会组织,同时也是目前浙江省内综合性最强的枢纽型、复合型社会团体之一。2010年,省社会组织联合会提出“三年内取得5A级社会组织称号”的发展目标,这在当时外部和内部环境都不甚成熟的情况下,实现起来是相当有难度的。但是,有目标就有动力,有方向就有期待,有决心就有干劲!恰逢当年8月份浙江省发布了《社会组织建设规范》,这是全国第一个社会组织建设的省级标准,对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联合会将《规范》和社会组织评估标准作为检验自身发展的标尺,以“自主办会、民主办会、规范办会、勤俭办会”的宗旨为引领,以“四会四促进”为发展要求,在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下工夫,充分注重协会的规范化建设,精心创建专业委员会品牌项目,积极开展协会党建活动,扎实推进协会各项工作,争取做引领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的“领头羊”,以实际行动为浙江信用体系建设作出表率。

2013年,浙江省社会组织联合会不负众望,获评“5A级社会组织”。这既是对联合会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未来联合会发展的鞭策,更是对会员单位和省内广大社会组织的号召与鼓励!

获评“5A级社会组织”极大地提升了联合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评估,联合会各项工作也步入了更加规范、稳健的轨道。近年来,本会充分发挥枢纽型、示范型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为有参评意向的会员单位及广大社会组织提供评估相关咨询服务,并将评估等级作为审核新会员入会的标准之一。同时,本会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的相关部署,多次组织承办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培训班,鼓励会员参与相关课程的学习,通过普及评估相关知识,提升广大社会组织参评意识。此外,本会还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对口见学”活动,即将已经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同有参评意向的社会组织结成“对子”,以“老带新”的形式进行评估经验交流分享,鼓励未参评组织积极申报评估,并设立专项基金对优秀评估指导单位和新取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此举有效地带动了本会会员单位及浙江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的积极性,目前,省一级有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中我会会员单位占48%;其中获评5A级的社会组织中,我会会员单位占63.2%。

2018年是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本会的换届年、复评年。如今,面对新时代,新机遇,联合会站在了更高的起点上,下一步,“浙江省社会组织联合会”也将更名为“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这一转型升级势必也将推动本会的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本会将以更大的决心和毅力继续发挥“5A级社会组织”作用,积极联合、联动广大会员单位,以“大公益”的境界“大义工”的责任和“大公德”的担当,继续为全省社会组织做好表率,当好标杆,助力浙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社会组织评估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试验田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社会组织的力量是无可替代、不可或缺的,社会组织评估的初衷就是让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推动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十年来,我深刻地感受到,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不能为了评估而评估,而是要依据国情和民意来不断调整、完善评估的内容和形式。我们的评估工作仍存在着不少短板,如,社会组织参评的激励措施不到位,导致参评与否区别不大,评估积极性难以调动;由于评估具有非强制性,不涉及行政处罚,登记管理机关推动评估主要以倡导、鼓励社会组织自觉参与为主,对社会组织缺乏约束性等等。从浙江的情况来看,甚至还出现了社会组织层级越高,评估率越低的情况。省一级近五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已参评社会组织仅占符合评估条件社会组织的14%。值得一提的是,浙江部分地市曾创新地出台过一些激励政策,比如,社会组织评上等级后将会给予相应的奖励。这种奖励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效果究竟如何呢?不难发现,首先是出台类似政策的地市并不多,没有形成系统型、示范型效果;其次是由于奖励机制单一,缺乏后续相应的跟进措施,因而收效甚微。

这些情况反映出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评估的认识还有所欠缺,我们在评估的顶层设计和外部环境优化等方面上仍大有可为。我认为,针对可以进一步探索加强年检与评估间的互动机制,将例行检查和择优选拔有机结合,有效利用行政力量,增强社会组织参评的主动性。如,今年浙江省已出台相关文件,将在两年内重点完成对全省性基金会的评估。在自愿申报的社会组织之外,省民政厅将分年度在符合条件的全省性基金会中确定一定数量的基金会,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上门评估服务。

此外,政府出台和完善相关激励政策也尤为关键,使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享有资金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增强其荣誉感及获得感,实现良性循环。    

十年的实践告诉我们,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在于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领会、贯彻和执行,评估是联通社会组织和各级党委政府间的一座桥梁,是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实现长足发展的有效路径,评估工作的发展也是检验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的指标。我由衷地希望评估工作继续完善、推动、发展、持续下去,让社会组织参与评估成为常态,让社会组织评估与否形成区别,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有效路径。

九层之台起垒土,评估十年间,中国的社会组织发展克服了重重困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流击水遏飞舟,站在新时代,社会组织肩负着更为重大的历史使命。我们期待,中国社会组织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征程中长风破浪,再立新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社会组织的力量。

 

浙江省社会组织联合会  梁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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