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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课题研究论证会日前召开

2023-03-21     人阅读


 

3月6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课题研究论证会在横琴召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是当前备受关注的国家战略,2018年10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横琴考察时指出,建设横琴新区的初心就是为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条件,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2021年9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勾勒了横琴建设蓝图。2022年5月1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委会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4》提出了更加完善的实施方案。

在推进合作区建设过程中,社会组织参与不可或缺,但由于内地与澳门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社会事务局为此进行专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课题研究。该研究将深度研究澳门社会组织进入横琴发展政策,探索澳门居民担任横琴社会组织负责人,促进澳门社工在横琴就业等现实发展问题。旨在通过课题研究,寻求合作区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路径,探索澳门社团进入合作区的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合作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全面参与合作区的建设与发展。课题重点开展内地与澳门地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差异比较,形成调研报告、实现合作区社会组织“三张”清单监管、社会服务三年规划、合作区“放管服”改革方案、中国籍澳门居民担任合作区社会组织成员或负责人建议等成果,指导未来相关工作开展。同时课题还将借鉴澳门社团登记管理经验,促进合作区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探索澳门社团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后的服务管理模式。

论证会上,广东省人民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筹备组业务负责人林劲辉和课题组负责人、总督导柳自强对课题进行了全面介绍,评审专家就课题研究提出了论证意见。

评审专家孙伟林(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原局长):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课题研究,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开题研究,2023年两会召开之际论证结题,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是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如火如荼的重要节点,进行的非常重要、非常必要的,对横琴社会组织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的改革创新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研究,填补了针对澳门社会组织回归后研究的空白,本课题研究有系统性,并且有重大突破,这是以前没有做过的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创新研究!内容全面、丰富。

评审专家王治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综合党委委员、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院长、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原司长):本课题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基础工作和未来工作,指导性强,实用性强,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条例等,研究难度大、最后研究成果显著。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政策破冰到具体政策落地,既要改革创新,又要坚持法治中国理念,逐步的、扎实的全面落实课题研究成果。

评审专家黄浩明(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名誉理事长):本课题具有前瞻性、具有国际价值,可以引领横琴社会组织的未来改革,横琴作为特区中的特区,是中国国际社会组织的桥头堡,要利用好区位和政策优势。建议相关部门在课题的落实过程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作机制,更好的为澳门社团及国际社会组织在横琴发展提供更好的落地服务。重视延伸课题成果,建立合作区社会组织国际孵化中心,在合作区召开每年度港澳台国际社会组织高峰论坛,全面推动合作区社会组织发展。

评审专家马庆钰(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原主任、教授):本课题理念先进,横琴对于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研究很有现实意义和价值,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要深度对接和服务,具有高度自主的澳门社团来合作区服务和发展,应该进行这样的深度研究和改革,要把澳门社团来横琴发展的困难清单和可以突破的社会组织管理清单列出来,不断的优化社会组织的放管服,更好的为琴澳融合服务。

课题论证会召开之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六条:支持合作区建立与澳门社会服务合作机制,促进两地社区治理和服务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澳门社会服务团体依法在合作区内提供相应的社会服务;中国籍澳门居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担任合作区社会组织成员或者负责人。

广东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筹备组副组长冯宇红出席并讲话,澳门街坊总会、澳门妇联、澳门总会代表,珠海慈善总会副会长、秘书长杨红翠等横琴、珠海社会组织代表出席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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