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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要求社会组织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2021-10-27     人阅读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按照统一部署,1024日,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就全市社会组织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重要通知。

该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及所属各团体会员单位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主动压缩和取消各类聚集性活动。不组织、不参与群体活动,减少人员聚集;配合做好人员流动管控,各社会组织应及时在本组织内部更新宣传政策及防控情况,及时收集会员企业、分支机构员工出行情况。各社会组织负责人要对疫情防控工作亲自抓、亲自管、亲自督,做到排查管控落实到位、防疫物资准备到位,真正将疫情防控工作做深、做细、做彻底。带头不前往高、中风险区,带头做好报备报告,带头做好防疫政策宣传,带头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

通知特别强调,各社会组织在引导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及全体会员做好自我防疫保护的同时,积极参与所在单位、社区、街道的防疫工作,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如发现不明原因发热患者,应立即隔离并向属地卫健部门报告,规范转诊至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同时做好疫情信息登记,不得私自接诊或拒诊。

来源: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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