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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推进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2022-09-27     人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孙彦川)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出台《关于推进福建省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一系列长效举措,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意见》提出,要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志愿者动员、培训、管理、激励,通过综合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在帮困、助学、助残等公益领域开展服务,将“政策找人、服务到人”落实落地。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协助村(居)委会开展社区治理,以及文化艺术、科普宣传、群众教育等活动。

《意见》强调,要因地制宜、依法成立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围绕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等重点工作,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网上课堂、新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各类能力培训,培养一批社区社会组织的骨干队伍。鼓励将闲置用房、福利设施等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以优惠方式提供给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

《意见》还要求,民政部门要通过抽查、评估、培训等方式,指导社会组织强化内部管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乡镇(街道)推动其制定简易章程,强化自律管理;对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帮助其建立必要的活动制度和服务规范。

来源: 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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