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7 人阅读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王嘉)近日,陕西省民政厅对陕西省电石协会等31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陕西省电石协会等31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等违法事实。陕西省民政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以上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陕西省民政厅持续加大对“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力度,依法对1年未检、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138家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撤销登记31家,限期停止活动44家,警告63家。同时,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分别将63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75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运用第三方监测、“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管理、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广大社会组织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积极配合开展抽查检查,做到守法运作、依法自治、合法活动。
来源:秦闻客户端